尊敬的代理商:
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知,域名注册信息中的省份、城市及座机区号字段,需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-T2260-2007. pdf》标准中“5.1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代码表”内容填写。请下载文件后严格按照要求提交。
针对该政策,我司进行了以下调整和措施:
1、新建域名信息模板会按照要求进行校验:若api上传的对应参数不满足要求,则会创建失败。
① 省份和城市需与附件中提供的保持一致。例如:需上传“四川省”非“四川”,上传“成都市”非“成都”
② 下级城市需与省份对应。例如:不能上传“四川省”+“西安市”
③ 座机区号需与省份和城市对应。例如:上传“四川省”+“成都市”,则座机区号只能传“028”,不能传其他。
2、存量数据修正及上报:若到期未修正,则信息模板不能用于注册域名,关联的域名使用可能会受限。
①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域名注册信息,我司会优先尝试程序自动修正并上报。处理后,web端相关功能页面会显示为修正后的数据。
② 对于程序无法修正的异常数据,暂未确定处理方案。后续决定后会第一时间进行通知,可能需要您配合进行调整。
若有疑问,可联系渠道经理咨询。建议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尽快进行调整,感谢理解和支持!